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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增加“不见面”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的通知
2021-03-09 03:05
    为更好服务中国公民,保障申请人的健康安全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,中国驻塞尔维亚使馆自2021年3月10日起增加“不见面”办理护照和旅行证服务。居住在塞尔维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“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”网站上预约后按要求将材料邮寄至使馆办理:

    一、受理范围
    1、新生儿出生后首次办理护照或旅行证;
   
2、普通护照过期、有效期不足1年、签证页即将用完、或容貌变化较大;
   
3、旅行证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;
4、护照或旅行证遗失、被盗或损毁。
   
   
二、操作步骤
   
(一)准备材料
   1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“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” 网站(https://ppt.mfa.gov.cn/appo/index.html)填写基本信息,选定不见面办理方式预约时间后打印填妥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申请表》及《申请人声明/监护人意见》并在签名处手写签名。
   2、请用电脑填写《邮寄办证申请书》《邮寄办证申请书(新生儿)》,打印后手写签名。
   3、请认真阅读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《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》《签名采集表》,打印后手写签名。
   4、护照/旅行证遗失或损毁人员还需在电脑上填写《护照/旅行证遗失、被盗或损毁情况声明》,打印后手写签名。
   5、请对照《邮寄办证申请书》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,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。
   6、请将1张照片粘贴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申请表》照片粘贴处,另1张照片用小袋装好(必须同在线申请上传通过的照片同版)。

  (二)邮寄材料
  请在预约完成后即将所有申请材料(清单见邮寄办证申请书)以快递方式邮寄至:Ambasada NR Kine u Republici Srbiji,Užička 25, 11000 Beograd。
  塞尔维亚常用快递公司包括Post express、BEX、Dexpress、AKS、City Express 等,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在快递上标注“Passport、护照、旅行证”等提示性文字
  每份申请单独邮寄,若一个家庭中有2个以上申请人,可以在同一个包裹中邮寄。
请保存好相关快递单据以便查询。
  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,尽量在预约办理日期或邻近日期寄达。
  邮寄前请务必仔细检查核对,确保材料齐全无误。申请人自行承担邮件丢失风险。

  (三)视频见面
使馆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与以下申请人约定时间视频见面:
  1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(须由父母一方陪同);
  2、因护照或旅行证遗失、损毁等申请补发人员;
  3、其他使馆认为有必要视频见面人员。

  (四)缴纳费用
  受理成功后,使馆将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办证费用,每本护照或旅行证18美元(不含回邮费用),请打印邮件内缴费单后到我馆指定的银行网点(Raiffeisen banka)交费,并将银行回执单拍照/扫描后发送至使馆邮箱consulatecn.rs@gmail.com

(五)回邮证件(到付)
  新证照制好后,使馆将根据申请人在《邮寄办证申请书》提供的地址把新照、已做作废处理的旧照(如有)和收据等材料通过快递寄回。请在揽收邮包时按要求支付回邮费用。

  三、特别提醒
  (一)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,须重新预约办理:
  1、未预约成功;
  2、在线填写的申请表中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出生地点、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;
  3、在线填写申请表中地址、联系方式、家庭成员等信息未填写或未如实、准确填写;
  4、申请材料不齐全;
5、未按要求准备材料,如材料中夹带现金、非本人签名等。
  (二)如确认申请材料已寄至使馆后,办理护照5周未收到办妥证件,办理旅行证3周未收到办妥证件,可致电+381 11-3693163或发邮件至consulatecn.rs@gmail.com咨询。
  (三)请务必不要在邮寄申请材料中夹带现金。缴费通知将统一通过使馆指定邮箱consulatecn.rs@gmail.com发送,使馆任何时候均不会通过其他邮箱发送缴费通知,亦不会在电话或视频见面等环节要求申请人支付任何费用。
  (四)鉴于“不见面”方式办理护照申请无法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,故新护照不含持有人的指纹信息,在入境中国时无法自助通关,需走人工通道。

 
  上述所有提及文档及操作教程请下载: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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